根據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0年6月1日至6月15日,二屆市委第七輪巡察第三巡察組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黨委進行了巡察。2020年9月7日,市委巡察組向我局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有關規(guī)定,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黨委領導作用未充分發(fā)揮
1.“四個意識”沒有內化于心。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切實將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嚴格執(zhí)行“第一議題”制度,局黨委會和理論中心組理論學習首先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系列講話精神。二是推行“每日一學”制度,每天編輯一條政治理論學習內容,通過短信平臺推送給全體民警、職工、輔警學習;印制了《政治理論知識匯編》“口袋書”供全體人員學習。開展了紅色教育、警示教育、重溫入黨誓詞活動。組織全局民警到銅仁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變思想。三是實行政治理論學習全局“集中考”和黨支部“常規(guī)考”制度,每年組織全局開展一次政治理論學習集中測試,各黨支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政治理論學習集中測試,做到以考促學,真考真學。全局157名民警參加全省公安機關政治理論學習集中測試,合格156人,對未合格的1名民警采取結對幫扶、集中培訓等措施強化學習教育,經省公安廳組織集中補考已合格。9月20、25日,在本局組織民警政治理論學習集中測試134人,合格率100%,輔警248人,合格217人,合格率87.5%,對測試情況進行了全局通報。四是注重測試結果運用。對參加全省公安機關政治理論測試首次未合格的1名民警進行了輪崗,責令其在所在部門作了檢討,所在黨支部書記在全局大會上作了檢討。
2.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流于形式。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市公安交管局黨委書記程濤同志帶頭、其他班子成員主動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guī)則》,嚴格執(zhí)行我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堅持按照規(guī)則開展學習研討,認真制定集中學習研討方案,提高學習質量, 進一步規(guī)范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自巡察以來,已開展黨委中心組學習研討3次,均按照制定研討方案、自學、集中學、撰寫發(fā)言材料、集中研討等流程深入開展。二是制定了《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試行)》《中共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黨委中心組2020年度理論學習計劃》,進一步規(guī)范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強化學習的及時性、系統(tǒng)性。三是市公安交管局黨委班子成員帶頭通過黨委會、黨委擴大會議、中心組學習等方式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內重要法規(guī)、文件、會議精神。積極發(fā)揮示范表率作用,認真開展調研,黨委書記程濤同志帶頭撰寫了《銅仁市市域治理之道路安全社會化管理》調研文章。敖學榮副局長在調研的基礎上,指導出臺了全省首個《關于加強銅仁市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聯勤聯動工作指導意見》。史國軍副局長加強與市人大請示報告,深入開展電動摩托車管理調研工作,協同擬定了《銅仁市電動摩托車管理條例》,已經市人大常委會審定報省人大審議。四是黨委班子成員帶頭上黨課,黨委書記程濤于5月7日,12月15日為所在的第一黨支部黨員上黨課,8月24日為全市交警上了“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專題黨課,12月26日到高速碧江大隊主持召開黨風廉政警示教育大會并為全體民警上專題黨課。敖學榮同志于10月27日為高速玉屏大隊黨員上黨課,11月17日,為全局黨員上黨課。史國軍同志相繼為第七、第十五黨支部黨員上黨課。
3.“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開展不夠扎實。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強化政治理論學習,通過黨委中心組、周一講評例會、三會一課等學習方式,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相繼組織學習了《關于在全黨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總結報告》、全省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推進培訓會精神、全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精神等內容,進一步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二是組織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清單進行逐項清理,領導班子檢視問題清單11個方面33個問題,已整改完畢32個問題。未完成的“建議出臺電動車(超標電動三輪車)管理和處罰的指導意見”問題,自整改以來,我局抽調專人到市人大工作,協助草擬《銅仁市電動摩托車管理條例》,目前,已經市人大常委會審定通過,報省人大審議通過后出臺。三是進一步修改完善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總結,并經11月30日第23次黨委會議研究審定。
4.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會議精神不夠及時。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堅持立行立改,在市委第七輪巡察組進駐期間,6月15日,我局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學習貫徹了全國、全省、全市“兩會”精神和全國、全省、全市宣傳部長會議精神。二是結合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汛期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查糾違法、隱患治理等工作,為“六穩(wěn)”、“六保”工作提供安全暢通道路交通安全環(huán)境。三是舉一反三,對上級來文進行排查梳理,規(guī)范建立了收文臺賬,明確專人跟蹤管理,確保及時學習貫徹落實。共排查200余份,已全部按規(guī)定落實并上報。四是11月20日,組織開展了文秘工作人員培訓,各科所隊負責文秘工作的民警輔警65人參加了培訓,進一步提高文秘工作者水平,嚴防類似問題發(fā)生。
5.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重視不夠。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在車管所服務大廳、門衛(wèi)室、各高速交警大隊門口等處設置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檢測點11個,安排專人對來訪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佩戴口罩檢查及信息登記。二是加強內部職工管理,嚴格執(zhí)行外出報備制度,對因公、因私出省回銅的一律進行核酸檢測正常后方能上班。三是開展從中高風險地區(qū)來黔(返)黔職工及親屬排查,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以來,對職工及親屬排查全覆蓋。四是加強清潔消毒,每天對內部公共區(qū)域實時清潔,適時進行全面消毒,確保辦公環(huán)境清潔安全。五是加強防疫宣傳。通過張貼海報,懸掛標語,網絡等形式宣傳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通風、保持安全距離等溫馨提示,引導大家從我做起,養(yǎng)成良好防疫習慣。六是加強防疫物資儲備,建立了防疫物資儲備臺賬,并根據消耗情況,實時補足,確保疫情防控物資充足。
6.未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組織開展了調查核實,已對未按照“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的人員進行了約談。二是2019年1月10日采購6套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繪圖系統(tǒng)V1.0航拍軟件(無人機配套設備),金額共計2萬元,2019年2月1日支付后,因發(fā)現相關手續(xù)未完善,并于2019年2月3日退回該筆款項。三是對后財科負責人對出納、會計人員進行了談話,責令加強工作責任心,嚴格對報銷票據的復核把關工作,嚴格遵守財務報銷管理制度。四是舉一反三,對2020年以來的所有報銷票據進行了自查自糾。五是修訂完善了《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財務管理規(guī)定》《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財務報賬管理規(guī)定》。
7.黨委會議不夠規(guī)范。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組織對2020年以來已召開的黨委會議進行排查,均未發(fā)現有其他不應該出席人員參會情況。二是主動接受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在每次召開黨委會議前,將黨委會議議程及議題資料呈送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jiān)察組審核后再召開會議,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jiān)察組派員參會,全程監(jiān)督。三是修改完善了《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黨委會議議事規(guī)則(試行)》,嚴防類似情況再次發(fā)生。四是組織開展了文秘工作人員培訓,進一步提高辦文辦會工作質效。五是相關責任人向局黨委作了檢查。
8.主城區(qū)智能交通管控工程推進緩慢。
已整改完成:積極主動向市政府報告,并多次與市梵凈山投資集團溝通對接,所欠資金已全部清零。
9.業(yè)務代辦中介清理不徹底。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制定實施《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整治“車駕管”業(yè)務非法中介工作方案》,與各區(qū)縣公安交管局,建立上下聯動機制,全面清查整改。二是立行立改,6月8日接巡察組問題線索后,立即組織警力到萬山區(qū)公安分局、謝橋派出所對接,成立聯合調查組,依法立案調查,已對該案中涉嫌買賣分的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政拘留并處罰款。三是在車管所大廳安裝視頻監(jiān)控,在違法處理窗口安裝“人像采集”設備、“人證合一”比對,有效甄別非法中介。四是進一步強化便民措施,將業(yè)務辦理流程、所需資料、收費標準等內容進行公示,通過懸掛橫幅、擺放展板、張貼標語,向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體推送信息,詳細解讀便民措施及業(yè)務流程,斬斷利益鏈條。五是與萬山區(qū)公安分局、謝橋派出所建立聯動機制,針對類似干擾群眾辦事的問題線索,依法嚴厲打擊。
二、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夠嚴格,國有資產管理和物資采購存在廉潔風險
10.工作不細致作風欠扎實。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對文秘工作人員加強教育培訓,組織開展了文秘工作人員培訓,切實提升文秘工作人員能力水平。二是加強督導檢查,每次重要會議結束后,由記錄人科室負責人對會議記錄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當即整改。三是對工作中作風不實、不細致問題,相關責任人向局黨委作了檢查。
11.工作總結照抄照搬。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針對高速交警玉屏大隊照抄照搬問題,9月15日,高速交警玉屏大隊負責人對責任民警進行了約談,9月22日,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敖學榮對高速交警玉屏大隊負責人進行了約談。二是對2018年以來的年終總結、工作計劃等開展自查自糾50余件次。
12.采購程序不規(guī)范。
正在整改中:一是組織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倒查,因經辦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不細心,未在購銷合同上規(guī)范填寫合同編號和簽訂日期,未在商品驗收報告上注明驗收情況和簽字,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二是采購使用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和技術指導部門負責人對商品進行了再次驗收并簽字確認,對該采購檔案進行了完善。三是舉一反三,開展了財務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嚴格審核把關各項發(fā)票及所附清單票據,對不規(guī)范的發(fā)票不予報銷。四是制定了《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政府采購招標工作機制》,對招標采購工作進一步作了規(guī)范。
13.違規(guī)發(fā)放食堂員工績效獎金。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組織初步調查核實后報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jiān)察組開展了調查處理,已分別對相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和批評教育。二是加強對財務人員教育管理,后財科相繼召開會議,對財務人員進行紀律教育,對相關人員進行了預防提醒談話。
三、執(zhí)行黨建工作制度和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guī)范,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壓得不實
14.民主集中制執(zhí)行不夠好。2020年5月7日,市公安交管局未經黨委會議討論決定,僅以班子成員會簽文件方式就印發(fā)《銅仁市公安交管局黨委會議議事規(guī)則(試行)》,弱化了黨委文件的嚴肅性和制度執(zhí)行的權威性。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進一步修改完善了《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黨委會議事規(guī)則(試行)》,10月16日,我局黨委第20次黨委(擴大)會議研究通過下發(fā)執(zhí)行。二是舉一反三,組織對相關制度開展了自查自糾。
15.領導干部過雙重組織生活會不到位。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進一步學習了《新形勢下黨內生活若干準則》,提高認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發(fā)揮領導干部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示范引領作用。二是強化指導,每月對黨建工作進行提示,提示內容包括黨建工作內容、落實措施及參考學習資料。三是強化督導檢查,組織對黨支部組織建設、黨員管理、教育培訓、組織生活、發(fā)揮作用、日常黨務、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tài)工作等開展互查互鑒,及時發(fā)現整改問題。四是2020年4月17日,召開“一案一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jiān)察組組長羅利榮同志到會指導,程濤同志代表市公安交管局黨委班子作檢視剖析發(fā)言,并帶頭作個人檢視發(fā)言,黨委成員依次作個人檢視剖析發(fā)言,班子成員相互開展了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列席人員對黨委班子成員分別提出了意見。
16.落實組織生活會問題整改不到位。如:2019年12月5日,第十四黨支部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在問題清單中對班子和支委委員提出“政治理論學習形式單一,沒有創(chuàng)新”“除集中學習外,基本沒有開展其他形式的活動”等意見,支部也提出了整改措施,但2020年“三會一課”學習計劃表中,每個月的“黨員大會暨黨員活動日”與2019年的“三會一課”學習計劃表一樣,學習形式依然單一,無創(chuàng)新舉措。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第十四黨支部已于9月10日進一步修改了2020年“三會一課”計劃,增加了黨員活動日主題活動。二是第十四黨支部在2020年“黨員大會暨黨員活動日”開展中,已于5月1日收看的了《黨建引領精致觀瀾》;6月5日收看《抗疫先鋒》活動;7月3日到江口縣魚梁溪村開展慶七一黨建活動,2020年7月3日,請全國勞模全國先進黨務工作者楊再煉為支部上黨課;10月17日與第四黨支部前往周逸群烈士陳列館聯合開展重溫入黨誓詞參觀革命先烈足跡等活動。三是對15個黨支部進行排查,在今年以來實際開展黨員活動中,15個黨支部相繼組織到各地革命遺址、紀念館、革命烈士墓等場所傳承紅色基因,重溫入黨誓詞等形式開展黨員活動。
17.黨員發(fā)展工作不規(guī)范。確定發(fā)展對象的公示期不足。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2020年9月15日,第十二黨支部書記對黨務工作人員進行了約談。二是10月28日第十二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對發(fā)展對象公示時間問題進行討論,對黨員身份進行認定。三是舉一反三,2020年9月10日,下發(fā)了《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于清理完善黨員檔案材料及黨員身份認定工作的通知》,組織對全局黨員檔案材料進行全面清查,已清查完善17人次。四是根據《貴州省發(fā)展黨員工作規(guī)范(試行)》匯編,歸納總結了發(fā)展黨員中注意事項、重點要點、時間節(jié)點及容易忽略出錯的問題。
18.黨員發(fā)展工作不規(guī)范。吸收預備黨員資料審核把關不嚴。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2020年9月15日,第十二黨支部書記對黨務工作人員進行了約談。二是組織對任x同志黨員檔案材料進行了全面核查,發(fā)現2020年1月16日17時,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史國軍與其進行了談話,原政工科科長參加并作了記錄。已將談話記錄按要求規(guī)范裝入檔案。三是舉一反三,2020年9月10日,下發(fā)了《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關于清理完善黨員檔案材料及黨員身份認定工作的通知》,組織對全局黨員檔案材料進行全面清查,已清查完善17人次。四是根據《貴州省發(fā)展黨員工作規(guī)范(試行)》匯編,歸納總結了發(fā)展黨員中注意事項、重點要點、時間節(jié)點及容易忽略出錯的問題。
19.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分級約談不到位。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對2020年上半年“兩個責任”分級約談情況進行了清理,共談157人次,并上報市公安局和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jiān)察組。二是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開展了“兩個責任”分級約談,程濤局長于11月14日分別與敖學榮副局長、史國軍副局長進行了“兩個責任”約談,全局共談了189人次,并報市公安局及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十四紀檢監(jiān)察組。
20.落實“一案一整改”工作不到位。未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多渠道宣傳、放大警示教育的震懾效應不夠。
已整改完成,并長期堅持:一是組織學習了中共銅仁市紀委辦公室《關于明確堅持標本兼治實行“一案一整改”責任的通知》,熟悉“一案一整改”的程序和內容要求。二是針對金超、蒙光強違紀違法問題,4月17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黨委成員逐一對照進行了檢視發(fā)言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三是9月14日召開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會,以案說法、以案促改,教育引導全體民警守好廉政底線。四是各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通報了金超、蒙光強違紀違法問題。五是在我局公安網門戶網站開設了“一案一整改專欄”,放大警示教育的震懾效應。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聯系我們反映。
聯系方式: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電話:0856—520620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銅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員會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