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違反規(guī)定收送現(xiàn)金、有價證券,沒有違反規(guī)定配備使用公車,沒有違規(guī)配置辦公用房,沒有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fā)包,沒有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牟取私利,直系親屬中沒有人經商辦企業(yè),現(xiàn)有房產1套229平方米,由本人夫妻二人與父母工資積蓄共同出資41.22萬元(當時單價1800元每平方米)購買,本人及家屬、子女未持有因私護照和各種會員卡。”日前召開的一屆銅仁市紀委六次全會上,江口縣委書記袁剛面對著市紀委委員們亮出了自己的家底。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銅仁市黨委(黨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實施辦法》,在一屆銅仁市紀委六次全會上,3名縣級黨委書記和3名市直部門黨組書記先后走向發(fā)言席,向市紀委全會作述責述廉報告,并接受市四大班子領導、區(qū)縣、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紀檢監(jiān)察干部的監(jiān)督。
述責述廉報告會現(xiàn)場,江口縣委書記、思南縣委書記、銅仁高新區(qū)黨工委書記、銅仁職院黨委書記、市扶貧辦黨組書記、市民政黨組書記先后緊緊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廉潔自律兩項內容,既“亮”成績,又“曬”不足,并把一項項扎實有效的舉措展示在各位委員面前。
述責述廉結束后,由市紀委委員根據(jù)六位同志述責述廉情況和自己平時了解掌握的情況,對六位同志進行評議,現(xiàn)場打分。市紀委將對測評結果進行匯總、上報市委。述責述廉報告、民主測評結果、評議意見、書面反饋意見等材料,將裝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并將相關情況抄送市委組織部。
通過開展述責述廉,進一步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的監(jiān)督,進一步增強黨委(黨組)書記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重任,強化責任擔當和使命意識,知責盡責,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這個政治任務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市紀委辦公室 張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