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縣在信訪舉報案件辦理上出實招,實行信訪舉報案件“3+X”會商會審制度,建立“大案小案”集體會商會審機制,切實提高信訪舉報案件質量。
明確會商會審范圍。今年初,該縣制定了“3+X”會商會審制度。針對上級交辦、縣委縣政府領導簽批、縣紀委監(jiān)察局領導要求、群眾反映強烈的四類信訪案件,由分管信訪工作領導、信訪室、案件管理室,加上調查組進行會商審查。
把握會商會審程序。案件調查組匯報調查情況后,會商人員分別發(fā)表意見,重點對調查事項是否全面、事實是否清楚、定性是否準確、建議是否妥當進行會商審查。會商審查結束后要提出信訪了結、補充調查、回訪意見、建議立案、其他處理方式,建議立案的信訪舉報案件提交紀委常會研究。
提升辦案效率和質量。效率和質量是“3+X”會商會審制度的基本要求。在具體落實過程中,該縣努力抓好效率、質量兩個關鍵點。堅持特事特辦,加快查辦進度,在信訪件補述中,不成案件在10天內辦結,成案件在15天內出具補述報告,移送案件在30天內出具補述報告。
今年,該縣已對受理的61件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案件進行了會商會審,提出建議立案23件,補充調查1件,信訪了解37件,作信訪了解中提出誡勉談話3人、提醒談話2人、函詢2人、信訪談話9人。(印江縣紀委 向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