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90后黨員、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通報曝光如下。
1.德江縣委辦機關后勤服務中心工作員、穩(wěn)坪鎮(zhèn)國家村駐村第一書記熊勇貴酒駕問題。2022年4月23日,熊勇貴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64mg/100ml,被給予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7月,熊勇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石阡縣花橋鎮(zhèn)自然資源所所長石貴超酒駕問題。2022年4月29日,石貴超飲酒后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被交警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71mg/100ml,因還有其他道路交通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給予罰款156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7月,石貴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玉屏縣大龍街道衛(wèi)生服務中心工作員衛(wèi)林山酒駕問題。2022年4月25日,衛(wèi)林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44mg/100ml,被給予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7月,衛(wèi)林山受到警告處分。
4.貴州武陵景區(qū)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貴州江口凈山旅游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原辦公室副主任劉玉豐醉駕問題。2022年2月13日,劉玉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189.89mg/100ml,被江口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2022年5月,劉玉豐被貴州武陵景區(qū)管理有限公司作出開除處理并解除勞動合同。
5.松桃縣蓼皋街道高峰社區(qū)黨支部黨員伍文發(fā)酒駕問題。2022年4月22日,伍文發(fā)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55mg/100ml,因曾酒駕被查處過,被給予罰款152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2022年8月,伍文發(f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以上通報的5起酒駕醉駕黨員、公職人員均是90后,最小的才24歲,有的才參加工作一年多,有的剛走上重要崗位不久,有的是二次酒駕被查。從今年酒駕醉駕整治情況來看,截至8月底,全市已辦結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案件中,30歲及以下占7.22%、31—40歲占33.89%。這既反映出少數年輕黨員、公職人員紀法意識淡漠等問題,也暴露出一些單位存在教育、監(jiān)管缺失。紀律和法律不僅僅是行為的“高壓線”,同時也是成長的“安全帶”。全市廣大年輕黨員和公職人員要牢記黨員身份,嚴守紀法規(guī)矩,珍惜工作崗位,始終心存敬畏,任何時候都要管住行為、守住底線,走穩(wěn)走好成長成才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