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落實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銅仁市牢牢抓住“兩個責任”這個“牛鼻子”,層層明責、督責、追責,有效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落實。
羅列清單明責。市委出臺《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的實施辦法(試行)》《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落實監(jiān)督責任清單(試行)》,列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28項、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12項、班子成員8項清單;紀委(紀檢組)領導班子21項、紀委書記(紀檢組長)12項、紀委(紀檢組)班子成員5項清單。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帶頭作出承諾、落實任務,把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約談評議督責。出臺落實“兩個責任”推進約談常態(tài)化實施意見,市委常委帶頭開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約談,督促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強化責任擔當,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出臺《黨委(黨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上級紀委述責述廉實施辦法(試行)》,開展黨委(黨工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會述責述廉并接受評議工作,督促“兩個責任”落實。
檢查考核問責。建立黨風廉政建設監(jiān)督檢查機制,組織開展選人用人、換屆選舉、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查辦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問題143個,督促整改問題400余個。修訂《銅仁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試行)》,由市委常委帶隊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內容。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認真貫徹《問責條例》,出臺系列問責實施細則,強化責任追究。對履職不力的既追究直接責任、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又上追領導責任、黨組織責任。十八大以來共對303名履職不力的領導干部實施責任追究,有力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地生根。(銅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