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江口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劉唐遠涉嫌受賄案,。銅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被告人劉唐遠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庭審現(xiàn)場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人劉唐遠利用其先后擔任松桃苗族自治縣迓駕鎮(zhèn)黨委書記,、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分管工貿(mào)、交通運輸?shù)阮I域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工程承建商陽某某等人在迓駕鎮(zhèn)境內(nèi)及其分管領域實施工程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陽某某等人賄賂共計人民幣53.3萬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對劉唐遠受賄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劉唐遠及其委托的辯護人進行了陳述和辯護,,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劉唐遠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為充分發(fā)揮案件警示教育功能,,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江口縣組織縣直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干部到庭旁聽,接受“以案說紀”警示教育,。
“我覺得今天早上審理的這個案子,,對我們鄉(xiāng)鎮(zhèn)黨員干部也是一種教育,感觸很深,。作為領導干部,,首先要廉潔自律,經(jīng)常學習,,清清白白做人做事,。”江口縣雙江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毛永照表示。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銅紀宣 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