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德江縣人民法院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德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原副縣級干部、縣水務局原局長吳輝涉嫌受賄、私分國有資產(chǎn)案。
庭審現(xiàn)場
銅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人吳輝利用擔任德江縣水務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徐某某、胡某某、鄒某某等13人謀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人民幣447000元。公訴機關還指控:2010年至2011年期間,該縣水務局職工吳某某以虛假勞務用工費、材料打印費、咨詢費等項目,經(jīng)被告人吳輝簽字同意后從水務局賬中套取國有資金438621.6元(含稅費),吳輝與本單位部分干部職工一起將套取的稅后國有資金401247元進行私分。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chǎn)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銅仁市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對吳輝案進行了公開審理,經(jīng)過法庭辯論,控辯雙方都充分發(fā)表了意見。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依法審理此案后擇期宣判。
為了充分發(fā)揮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根據(jù)市紀委安排,德江縣紀委組織該縣扶貧開發(fā)、農(nóng)牧科技、水務、交通、發(fā)改、住建、民政等10余個涉農(nóng)部門的120名中層以上干部到場旁聽,通過“面對面”的警示教育,讓黨員干部受觸動、受警醒。庭審結束后,旁聽黨員干部紛紛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樹立依法用權、謹慎用權、廉潔用權的意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銅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