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人錢財,,替人辦事”雖是上不了臺面的“潛規(guī)則”,但有個別干部卻在大膽踐行,,總是收了錢財才肯替人辦事,,辦的也多是上不了臺面的事。這種權錢交易行為使黨風,、政風受到了嚴重損害,。
原江口縣工商局注冊股股長侯某就是這一類拿錢辦事的干部,也是我進入紀檢監(jiān)察機關以來參與查處的第一個違紀違法人員,。2013年12月3日,,侯某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侯某受賄案一公布,,在江口這個小縣城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一個小小的股長,,竟然受賄10多萬元,。俗話說“靠山吃山”,,侯某靠的所謂“山”,就是他手中掌握的特權—-工商注冊變更登記審批,,但他卻也因“山”而倒,。
“我長期以來,放棄了思想學習,、忽視了黨紀國法,,缺失了一名國家工作人員應有的素質,觸犯了黨紀國法,,我對不起家人,、對不起組織的培養(yǎng)”,這是候某在調查組人員面前的悔恨之言,。
在領導,、同事和朋友眼中侯某一直是一個工作有能力、做事又謹慎的人,,在妻子眼中是一個好丈夫,,在兒女眼中是一個好父親,家庭美滿幸福,。然而他卻沒有珍惜這一切,,因為一念之差,毀了自己美好的前程,,最終遭受牢獄之苦,。心存僥幸,以權換錢留給他的是痛苦和悔恨,,留給我的則是深刻的警示—“勿伸手,,伸手必被捉”。
分析侯某犯罪過程,,究其原因是在利益的驅使下,,經不起物資、金錢誘惑,,喪失了理智,,最終以身試法,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侯某作為注冊股負責人,,從開始吃一餐飯、要一瓶酒,、一條煙直至最后伸手拿錢,,就這樣,侯某邁開了利用手中權力獲取好處的第一步,,也就是這一步導致了他逐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淵,。
像侯某這樣處于權力末端的“小人物”,,雖職務不高,但掌握著行業(yè)內一定的權力,。為了滿足個人私欲,,不擇手段,將法律和紀律全部拋在了腦后,。心存僥幸,,在他看來,送錢,、收錢是一對一的事情,,自己和送錢的人不說就沒人會知道,再說,,自己幫了別人的忙,,別人給點好處是應該的。正是因為這種思想,,最終毀掉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和幸福的家庭,。
侯某受賄案的發(fā)生,再一次提醒我們,,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是干部的立身之本,不斷加強學習是對干部的起碼要求,。放松了學習,,思想道德就會滑坡,為民服務的意識就會淡化,。所以,,加強對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是關鍵,要以正面教育引導倡廉,,警示教育反省講廉,、文化教育陶冶思廉等扎實有效的手段,不斷加強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干部筑牢防腐拒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增強干部的紀律觀念和法制觀念,引導他們切實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嚴格規(guī)范行為,,做到依規(guī)依紀依法辦事。(銅仁市江口縣紀委 向前 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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