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之便,采取編造虛假賬目資料、重復申報已結(jié)項目資金等手段,單獨或伙同他人侵吞、騙取國家資金共計人民幣194.3878萬元,個人分得贓款69.2257萬元。其行為已構(gòu)成貪污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30萬元”。6月18日下午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石阡縣人民法院對該縣湯山鎮(zhèn)原黨委副書記、鎮(zhèn)長朱永清貪污案進行宣判。
“大家看到的,從旁聽席到被告席僅一步之遙,下一個坐在被告席上的人會是你嗎?希望審判長的法槌不再為我們的任何一個干部敲響”!銅仁市紀委常委于紅坐在審判長席上,指著冰冷的被告席,對旁聽席的各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部門100余名主要負責人說。一個半小時的警示教育報告,讓大家明白,任何人都不能高估自己的運氣,任何人都不能低估我們黨反腐敗的決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遠在路上。
用身邊人和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以案釋紀、以案說法,有針對性地對黨員干部開展廉潔從政教育,已成為銅仁市廉政警示教育的新常態(tài)。
“被判刑的朱永清是我們昔日的同事、朋友,曾經(jīng)也努力工作,與我們一起成長并走上領(lǐng)導崗位。由于廉潔自律意識淡薄,亂用自己手中的權(quán)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值得我們每一個干部警醒。”石阡縣龍?zhí)伶?zhèn)鎮(zhèn)長張傳松深有感觸地說。
在法庭內(nèi)上警示教育課,更鮮活、更生動,更加入腦入心。“以前朱永清也在這里旁聽過職務犯罪,今天自己卻坐上了被告席。這樣‘零距離’的直觀感受,謹防我們的干部從旁聽席走向被告席。”石阡縣紀委常委王定慧發(fā)出由衷感嘆。
近年來,銅仁市不斷創(chuàng)新警示教育方式,突出教育主體和主題,強化教育的針對性,將紀律挺在前面。注重運用“身邊案件”提高教育的“震撼力”、“沖擊力”。(石阡縣紀委)